张霖琦在接到中介电话后,曾上网查了查,发现确有中介公司续签合同要求再交中介费。续签时,他在社交网络上对此表达了不满,很快便有网友共诉遭遇、讨论如何防坑。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微博、知乎等论坛上,不少网友都投诉这一问题。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为房东和租客提供居间服务的情况下,中介可以收取一定金额的居间服务费。在房东与租客就同一房屋续签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并未提供新的居间服务,不应再收取中介费。 续租中介费存在多年 在双方聊天记录中,记者注意到,告知8月1日后续签要交中介费新规的同时,这位中介表示7月30日18点后续签的合同也不算。 在张霖琦看来,这是中介想卡时间,因为当天是工作日,通知日期也是截止日期,但大多数租房者是上班族,当天18点还没下班,如此规定是设法为难租房者,让他们不得不多交中介费。 7月30日17点,张霖琦来到了中介所在的门店续签,并要求看相关规定的文件。中介以公司系统正在维护不能续签为由,改口称7月31日也可以免中介费。随后,张霖琦离去,并于次日续签。 不仅上海,记者调查发现,其他城市也存在续签交中介费的情况。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从事测试工作的刘云峰和同事在单位附近合租了一套两居室。来北京工作多年,刘云峰租房时,“该注意的地方都会提前问好”。时值毕业租房旺季,房子不好找,即便得知续签要交中介费,刘云峰只能忍了。他还总结了经验,续签时要尽可能直接和房东签,这样就可以避开中介设的局。 事实上,续租中介费存在多年,饱受诟病。 记者近日以租房名义联系了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得知租房分代理托管的长租公寓和居间服务的普通租赁房源两种。和交中介费的普通房源不同,长租公寓提供保洁、维修等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问到续租这两种房源时,不同房地产经纪报价不一。对于普通房源的续租,有人说中介费是月租金的70%,有人说是月租金;而对于长租公寓的续租,有人说是月租金,有人说是月租金的80%,有人说是总租金的10%。 再收费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 那么,续签该不该再收中介费? “租房续约不应该交中介费。”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目前居间费和续约居间费都处于行业灰色地带。如果是居间服务可以收一次代理费,但续约时已经没有居间介绍信息服务,不该再收费。 对于这一观点,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封震表示认同。他认为,目前之所以存在房屋续租需要再交一次中介费的现象,实际上是部分中介利用自己市场门店多、资金充裕等优势地位,与房东签署长期的委托租赁协议,控制房源,迫使租客续租时不得不多交一次中介费,这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有垄断之嫌。 “对房东而言,将房屋交给中介长期委托出租,避免了出租和续租时看房和维护的成本,同时中介按约付款可以兜底部分房屋空置期。”封震分析说,租客到期后,如果续租需再交中介费,增加成本;如果不续租,租赁其他住房,同样需要重新承担中介费,同时还要遭受搬家的成本和精力的消耗,这样一来,续租反倒可能是成本更低的选择。 租赁政策应更加明确 租房时交的中介费,到底有无标准? 按照《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封震认为,中介有权利基于自己提供的居间服务收取中介费。“发改委在前几年已经放开了中介费的收取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但应遵循居间报酬的事实依据,按付出的劳动收取费用,而不是恶意乱收费,加重承租方的负担。” 实际上,记者注意到,房地产中介费的乱象已引起北京市住建委的关注。2013年,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曾就《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尚未下发。 对于治理续租中介费,张大伟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政策要到位,现在租赁政策存在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李丹青)(责编:赵爽、孙红丽)。俄抗议YouTube发布非法集会信息 称若不阻止将实施报复8月13日报道美媒称,俄罗斯媒体监管机构8月11日表示,希望谷歌公司阻止YouTube用户发布有关未经批准的政治抗议活动的信息,否则俄罗斯政府将不受约束地对该美国公司实施报复。
4至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上作《论统一战线》的发言,当选为中央委员。
从全球公司市值排名情况看,2018年,全球互联网公司市值前三十强中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占10家,其中,腾讯集团和阿里巴巴稳居全球互联网公司市值前十。
“这两本书,是许涤新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开始。
25日起,区域降水再次增多,大气湿清除条件较好。
针对上海的消费者推出系列优惠活动,报名参观酒博会的消费者有机会赢取美酒护照,领纪念品,赢名酒小酒版,还可以有机会采购到自己喜欢的各类名酒产品。
2019年,我国建设实验场的消息一出,地震人纷纷积极响应。
这种策略被起了个名字,叫作暴力边缘论,也就是牛二式言语或暴力的持续挑衅你、激怒你,最终用强调自己的弱势来成功赢得公众的同情和外界的认同。
安徽在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方面有优势、有基础。
(五)思客禁止的行为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不当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如此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怎能不天怒人怨!?香港反对派历来把“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挂在嘴边,但环球网记者的遭遇揭穿了他们的真面目:这种自由只给“同声同气”的媒体,发出不同声音的媒体是无福消受这种自由的,甚至一言不合就暴力相加。反修例风波以来,无理阻挠正常采访、网络“起底”记者资料、殴打立场不同的记者、甚至恐吓“祸必及妻儿”……激进反对派一边大肆打压不同意见媒体,制造媒体界“黑色恐怖”,一边竭力鼓吹“违法达义”“暴力才能解决问题”,煽动蛊惑香港年轻人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企图用舆论裹挟香港市民卷入政治纷争,激化社会矛盾。一言以蔽之,他们就是要以“新闻自由”之名,行“反中乱港”之实。就在机场暴行后不久,一些西方政客和媒体又出来“站台”了。他们对令人发指的暴行视而不见,对遭受人身侵害的无辜伤者置若罔闻,却大声赞美“勇敢的抗议者”,让人看清楚什么叫“选择性失明”。
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某作为母亲多次使用菜刀割伤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小龙的双腿,还经常让小龙挨饿。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无果。2014年1月,共青团莆田市委、莆田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对林某进行劝解教育,林某书面保证不再殴打小龙,但事后依然再犯。同年5月29日凌晨,林某再次用菜刀割伤小龙的后背、双臂。申请人梧店村村民委员会以被申请人林某长期对小龙的虐待行为已严重影响小龙的身心健康为由,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林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小龙的监护人,获得法院准许。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长期关注撤销监护人资格问题。佟丽华告诉记者,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在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相关原则性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得到落实,导致有些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父母没有受到有效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让我们看到,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司法能动性,本着保护孩子权益的原则作出相应判决。”佟丽华说。 这个判决影响深远。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监护权撤销案件的相关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林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是在意见出台之前作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开创我国撤销监护权之先例,为意见中有关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及撤销后的安置问题等规定的出台贡献了实践经验。 记者注意到,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用3个条文对撤销监护权的程序作出规定,而正在讨论大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将细化监护侵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重点对临时监护制度进行设计。 根据民法总则第36条的规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何挺认为,监护权的确定与监护权的撤销同样重要,撤销之后必须确定一名监护人,不然将对被害人造成更大伤害。 有僵尸条款之称的撤销监护权民法制度近年来被激活,但发挥作用的方式仍显单一 12岁女孩小芳的母亲在外务工,小芳留守家中由亲生父亲杨某独自监护,杨某竟借机性侵小芳长达数月。2018年12月11日,经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案发后,叙永县检察院向当地妇联发出检察建议,启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2019年4月1日,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 “悲剧源于监护人的人性丧失,被害人所承受的伤害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办案检察官、叙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古智敏为小芳的遭遇感到痛心。尽管已将小芳的生父杨某绳之以法,古智敏依然觉得检察机关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应尽一切可能防止杨某利用监护权再次伤害被害人。 “监护人被判刑不代表监护权当然丧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成为必然的选择。”古智敏认为,监护权被撤销不意味着抚养义务消灭,检察机关将督促小芳的生父杨某履行经济上的抚养义务。 关于撤销监护权诉讼的提起主体,两高两部监护意见第27条规定了4类,即未成年人其他的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朋好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社会上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 “撤销监护权的民法制度以前被叫作僵尸条款,这个条款近年被激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说,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在司法过程中,监护制度的使用仅仅停留在监护权撤销这种极端型案件中,非常单一,希望监护制度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 “我们正在呼吁完善民法总则的监护制度,把总则里的监护制度细化在婚姻家庭篇,以便将来对司法起到更加细致的指导作用。”马忆南说。 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优先确保儿童人身安全。对上述困境儿童实行强制报告和举报机制,由公安机关、儿童福利机构、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共同应急处置,并根据监护人的相关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确实不宜由原监护人继续监护的,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开展监护干预机制。 记者了解到,北京一中院正加强建立对监护失格困境儿童的保护措施,积极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指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之一是缺少统一的转介机构,导致资源分散。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处长杨剑此前在司法案例大讲堂上讲道:“儿童权益保护涉及两大问题,一个是生活兜底,一个是监护兜底,民政部门提供生活兜底责无旁贷,监护兜底上也没有任何意见。凡是出现监护不到位、监护没落实问题,都要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一中院正在尝试推行强制报告义务,建立未成年人从业禁止人员库,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救助等特殊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向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逐步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警示系统。 此外,北京一中院建议从顶层设计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环境,探索创设国家监护职能的儿童权益代理人制度、强制亲职教育程序,立法建立互联网信息分级制度,全面规制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信息。 “从法律层面上讲,强制亲职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让家长明白,如果其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北京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张晨)。台湾民众集会:日本政府应向“慰安妇”道歉 日本“慰安妇之真相国民运动组织”代表藤井实彦去年脚踹“慰安妇”铜像引关注。(“东森云”)新华社台北8月14日电(记者何自力、石龙洪)8月14日是世界“慰安妇”纪念日。当天上午,近百台湾民众聚集位于台北庆城街的“日本台湾交流协会”前,以活报剧、宣读抗议、递交抗议书等方式,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