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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账户家庭共济有哪些用途

发布时间:2023-02-23 17:04来源: 未知

1、个人账户共济对象(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武汉市市域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2、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武汉市市域内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两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3、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就医购药时,应出示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时系统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无余额时,系统将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武汉家属使用职工医保共济账户在医院门诊看病是否累计起付线报销?

无法共享起付线。举例:我(职保)给父亲(职保)绑家庭账户,父亲看门诊时,是以他的个人身份去就医,发生的费用累计他的起付线,不会累计我的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