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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2元

发布时间:2019-05-12 13:14来源: 未知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2元,人均消费支出6833元,均排名全国第七。

一季度收入:福建10242元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31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示,上海、北京、浙江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前三名。福建省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242元,排名全国第七位,挣钱能力属于全国上位圈。

31省份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季度共有7个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大关,包括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一季度消费:福建6833元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31省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显示,上海、北京、浙江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排名前三。其中,福建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833元,位居全国七位。可见,福建人会挣钱的同时,花钱能力也不逊色。

31省份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从全国范围来看,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3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与全国水平相比,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湖北、重庆这9个地区的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了全国平均线。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