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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市值超500亿恐高 去年净利3.9亿负债狂增

发布时间:2019-07-23 11:52来源: 网络整理

  红塔证券(601236.SH)今日巨量换手,打开涨停,此前该股连续11个交易日一字涨停。截至午间收盘,红塔证券报13.87元,涨幅7.44%,成交额33.41亿元,换手率67.75%,总市值503.95亿元。

  撑起500亿元市值的红塔证券去年净利刚刚3.9亿元。2016年-2018年,红塔证券营业收入分别为9.76亿元、11.14亿元、12.0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39亿元、3.68亿元、3.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3亿元、3.63亿元、3.8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3.64亿元、3.53亿元。

红塔证券市值超500亿恐高 去年净利3.9亿负债狂增

      7月5日,红塔证券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64亿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59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22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具体用于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拓展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红塔证券上市发行费用为3748.28万元。其中东吴证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2659.3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350.72万元,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150.94万元。

红塔证券市值超500亿恐高 去年净利3.9亿负债狂增

      红塔证券现金流状况不容乐观,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在2017年骤降为负数,去年状况进一步恶化。2016年-2018年,红塔证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2亿元、-14.85亿元、-78.10亿元。

红塔证券市值超500亿恐高 去年净利3.9亿负债狂增

      红塔证券去年负债猛增超百亿。2016年-2018年,红塔证券总负债分别为41.35亿元、31.79亿元、158.46亿元。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25%、3.74%、54.30%。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36%、3.89%、118.82%。

红塔证券市值超500亿恐高 去年净利3.9亿负债狂增

红塔证券市值超500亿恐高 去年净利3.9亿负债狂增

      据红塔证券最新招股书披露,2016年5月-2018年8月,红塔证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共计4次,自律监管措施共计3次。

  2016 年 5 月 30 日,上交所出具《市场监察警示函》(上证监察警示字2016-2755 号),红塔证券账户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的股票交易过程中,存在日内反向交易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内进行自买自卖等异常行为,因此对红塔证券出具警示函。

  2016 年 8 月 2 日,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2 号),红塔证券在担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机构过程中,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督导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6 年 8 月 2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 [2016]239 号),红塔证券为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开通全国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权限以及未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等信息,因此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6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板井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55 号),红塔证券北京板井路证券营业部未及时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决定对北京板井路证券营业部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期间,每六个月对营业部相关报告及备案事项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2017 年 3 月 22 日,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余雷、毛志宏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2 号),余雷担任红塔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期间,毛志宏担任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期间,红塔登峰 1 号、 红塔登峰 2 号 2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参与新股网下申购过程中,申报金额多次超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现金总额。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此对上述二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8 年 6 月 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1258 号),红塔证券作为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其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事前审查并披露时,擅自更改披露日期。因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向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8 年 8 月 14 日,云南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 号),2018 年 7 月 24 日,红塔证券发生一起信息安全事故,红塔证券集中交易等多个信息系统于当日 13 点 30 分全部中断,其中,集中交易和网上交易系统先后中断 2 次,影响交易时 间超过 5 分钟但未达到 30 分钟;融资融券系统全部中断,影响业务时间达 30 分 钟以上。此外,红塔证券在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应急处理和事件报告方面存在不足。因此,云南证监局对红塔证券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发行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并向云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