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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业主称楼上拆了承重墙,已到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23-05-13 17:21来源: 未知

极目新闻记者实地探访了解到,该小区是一个U形连体楼,建设于2000年左右。拆墙的业主康先生表示,自己拆除的不是承重墙。

西电新诚小区 记者 舒隆焕摄

今年1月17日,西安市莲湖区住建局前往现场查看,近日该局又与检测机构再次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目前尚未确定康先生所拆的墙体是不是承重墙。

楼下业主称楼上拆了承重墙

5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到西电新诚小区进行了实地探访。该小区是一个U形连体楼,建设于2000年左右。

记者见到了一直对此事进行投诉,并已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谭先生。他介绍,自己是该小区339号楼1单元202户的业主,楼房共7层。2022年12月,他发现家中卫生间及附近房屋天花板有漏水的情况,便上楼找302户的康先生协商。在此过程中,他发现康先生在装修时拆除了客厅及卫生间之间的墙体。

302拆除的墙体(受访者 供图)

“当时没有完全拆完,只是开了个口子。因为那是承重墙,所以我就找了小区物业来查看。”谭先生说,物业立即叫停了墙体拆除,康先生也写下了一份《装修保证书》承诺:“不破坏房屋外立面,不破坏主体结构,如因装修出现安全问题,由房屋业主负责。”“装修后做好房屋墙体加固,做好安全措施。”

不过谭先生表示,上述保证书并未阻挡康先生继续拆除墙体,“物业、社区都组织过协商,坐在一起的时候说得好好的,过几天又反悔了。”

不久后,谭先生再次到302查看时,发现那堵墙已经拆完,“原来卫生间的门在墙的右边,现在开到了左边。”谭先生称,因为那是承重墙,他担心威胁到楼体安全,“7楼的住户影响最大,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裂缝。”

被拆墙体原样(受访者 供图)

拆墙业主否认拆的是承重墙

2023年1月,谭先生将此事反映给莲湖区住建局。1月17日,莲湖区住建局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

2月15日,莲湖区住建局对康先生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载明:依据《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第一款“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拆除、破坏墙体、梁、板、墩、柱等主体和承重结构”,要求立即按原墙体设计标准进行恢复。

5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302室的业主康先生,他告诉记者,之所以拆除原卫生间门旁边的墙体,是为了拓宽客厅的电视墙。

302尚在装修 记者 舒隆焕摄

对于谭先生投诉拆除承重墙的说法,康先生并不认同。他表示,自己拆除的墙体并不是承重墙,“住建局也没有说我拆除的是承重墙。202的业主说我拆除的是承重墙,他得拿出依据。”

对于何时恢复拆除的墙体,康先生未正面回答。康先生称,在与谭先生此前的沟通中,对方提出:一是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拆除的墙体进行恢复及加固;二是在恢复后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楼体安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对这些要求,他们暂未达成一致。另外,对于谭先生反映的漏水问题,是维修还是赔偿,双方也未达成一致。目前,康先生已将此事的有关资料提交给了物业、社区、住建局。

住建局尚未确定是否承重墙

针对康先生破坏墙体的行为,该小区物业表示他们确实叫停过,但物业并非执法部门,能做的有限。同时,物业和辖区社区均表示,自己曾多次组织康先生与谭先生进行协商,未能妥善解决。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牛先生表示,“在物业职权范围内,能做的都做了。”桃园一坊社区负责人也同样表示,“社区方面也只能出面组织协调。”

住建局整改通知(受访者 供图)

莲湖区住建局房管科负责房屋安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极目新闻记者称,接到谭先生投诉后,区住建局一直在跟进此事,于今年1月17日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康先生装修破坏墙体的情况属实。近日,区住建局与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再次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目前尚未确定康先生所拆的墙体是承重墙。

该工作人员表示,至于康先生所拆的墙体是否影响楼体的房屋安全,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业主投诉同楼栋其他业主拆改墙体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谁投诉谁举证。”

上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会督促康先生尽快按原墙体设计标准恢复所拆墙体,并持续跟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