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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6.09亿元再挂两宗CBD用地 竞买人需世界500强并设立区域总部

发布时间:2019-07-18 16:24来源: 网络整理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7月的三亚土地市场供货忙。今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有2宗地刷刷挂牌,加上一周前的4宗地块,目前三亚已有6宗地块挂牌了!新一轮土拍大战正在酝酿......

挂牌公告显示,今日挂牌的2宗地均位于月川单元(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拟用于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项目,属房地产业中的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两宗地的总用地面积为20264.9平方米,总金额约6.09亿元,评估单价高达35178元/㎡。

具体参数如下表所示:

三亚6.09亿元再挂两宗CBD用地 竞买人需世界500强并设立区域总部


根据要求,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自持比例不低于3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并且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的资质,须为《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或全国性金融机构或中央企业,同时在三亚设立区域总部。

其中,YC1-1-01B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13566万元整,YC1-1-01E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22978万元整,均为宗地评估价格的60%。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商务局初审。

注意!两宗地的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8日09时00分至2019年8月19日10时00分。

三亚6.09亿元再挂两宗CBD用地 竞买人需世界500强并设立区域总部


三亚CBD月川单元如何建?根据规划,月川单元定位为中央消费区,用于引领全球化文化艺术旅游消费、服务自由贸易基础支撑,着力引入国际商业购物、数字文化消费、国际消费金融、国际精品酒店、预留国际专业服务、预留跨国企业服务业态。

附挂牌公告1:

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19〕11号

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 (试行)》(琼府〔2019〕13号)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号)等有关规定,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亚6.09亿元再挂两宗CBD用地 竞买人需世界500强并设立区域总部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月川单元(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控规YC1-1-01B地块,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7285.44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7281.05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其中,零售商业用地占2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1457.09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1456.21平方米);商务金融用地占8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为5828.35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5824.84平方米)。2019年6月1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月川单元(三亚总部商务启动区)控规YC1-1-01B、YC1-1-01E、YC1-2-01A、YC1-2-01C、YC1-2-05A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控规YC1-1-01B地块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吉阳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经核查,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规定,鉴于月川单元(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控规YC1-1-01B地块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且用地规划性质为其他商务混合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B29/B11),拟用于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项目,属房地产业中的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为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不设控制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二)开发建设要求:1.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现场与三亚市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该宗地项目建设应按省、市有关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4.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自持比例不低于3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