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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后,创业板注册制改

发布时间:2020-06-15 11:11来源: 未知

 

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深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工作,落实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

钛媒体编辑丨蔡鹏程

在经历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

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深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工作,落实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

同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6月15日至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深交所接收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6月30日起,深交所开始接收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非常关注的T+0此次并没有纳入,未盈利企业上市门槛仍较高。

创业板对未盈利企业给出了明确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而这一标准明显高于科创板对于未盈利企业的门槛要求——在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的同等条件下,科创板的上市门槛为市值不低于30亿元。

同时,对于未盈利企业上市,深交所还特别强调,“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特别是尚未盈利情况下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锁定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