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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费 福建九条措施促夜间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0-06-14 16:40来源: 网络整理

  融合“网红经济”。将“网红经济”和“夜间经济”互相融合,鼓励线下实地企业用好直播电商“带货”功能,培育一批网红夜间商品,打造一批夜间消暑消费网红点、网红夜间街区、夜间旅游打卡点。

  《九条措施》从保障夜间经济发展方面提出四项内容,一是延长经营时间,鼓励商场、商圈延时经营,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等服务保障。特别是要落实至2020年底的21:00至23:00低谷电价政策;二是加强银企合作,支持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各银行APP等新兴支付方式和金融解决方案发展。鼓励政银企合作开展惠民活动;三是营造发展氛围。支持夜间经济环境的优化、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加强主流媒体、融媒体对夜间经济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发展夜间经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各级财政加大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银行业、保险机构创新产品,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夜间经济项目的投资。

  据悉,所谓夜间经济,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间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其业态包括夜间购物、餐饮、旅游、娱乐、学习、影视、体育、休闲等,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促进商圈(步行街)繁荣发展,鼓励开展形式多样商业促销,发展夜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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