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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扬州味 我市评选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

发布时间:2020-07-09 05:06来源: 网络整理

通讯员 扬商宣 记者 陈高君

记者昨从扬州市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促进中心获悉,为引导全市餐饮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助推世界美食之都建设,我市将开展第一批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特色类)认定。

首批十五家

主城区内餐企均可申报

“只要是主城区范围内依法登记的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均可申报,将评选出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10家,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特色类)5家。”市商务局局长苏爱根介绍,选出的示范店须是最能代表“扬州味”的餐企,相当于为游客提供一份“扬州美食向导”。

据悉,7月10日前,餐饮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对照《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特色类)评定办法(试行)》,自主选择所属门店参加相应类别评选,同时登录“扬州世界美食之都”微信公众号,在“美食资讯”——“美食示范店报名”栏目中填报相关信息。

“在7月31日前,我们将公示结果,授予相关门店‘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或‘世界美食之都示范店(特色类)’称号,并颁发牌匾。”市商务局副局长车国华表示,示范店是指综合实力突出、示范作用强、公众认可度高且经过评选认定的餐饮店;示范店(特色类)是指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强、公众认可度高且经过评选认定的特色餐饮店(包括小吃、早茶、火锅、淮扬菜、甜点饮品、融合类等),以后每年我市都将定期举行示范店评选,并将拓展到宝应、高邮、仪征。

有效期两年

违反相关规定将被摘牌

“示范店和特色店的评选标准主要有必须达标、硬件要求、软件要求等三大类。”市世界美食之都建设促进中心负责人介绍,九条必须达标项只要有一项不达标就一票否决。“如,示范店评选要求经营及纳税满2年以上,上年度营业额5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或餐位在150个以上,倡导分餐制等。”

记者了解到,参评门店取得中华老字号、黑珍珠餐厅等荣誉,可以获得加分,员工获得中国烹饪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称号也可获得加分。近两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餐饮店,不得申请参评。

“示范店、示范店(特色类)有效期2年,期满后,由评定机构组织复审。”该负责人介绍,经认定的示范店、示范店(特色类)在有效期内发生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弄虚作假、引起其它不良社会后果和违反《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