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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禁带食物律师:强行翻包侵犯隐私权

发布时间:2019-08-19 07:03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上海迪士尼禁带食物 用意何在? 第A3版:关注

自2016年开园以来,上海迪士尼乐园就一直因园内食物价格过高而备受争议。近期,上海迪士尼乐园因禁带食品和强制翻包被起诉,此事再次引发公众质疑:一边禁止游客自带食品,一边在乐园内售卖高价食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餐饮等二次消费业务在迪士尼乐园营收中的占比超过五成。

翻包、禁带食物 上海迪士尼两次被告

近日,上海迪士尼乐园因禁止携带食物和入园前强制翻包被游客告上法庭。有关迪士尼“双标”“侵犯游客隐私”的质疑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2019年初,上海某大学法学专业学生王某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因携带零食而被工作人员拦下并要求开包检查。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将零食带进园区内,要求其自己处理零食,要么吃掉,要么扔掉。

3月,王某以上海迪士尼乐园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为由,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园方禁止携带食品入园的条款无效,同时赔偿损失共计46.3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上海迪士尼乐园第一次因禁止携带食物被状告。2018年,苏州的一名律师就曾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陈述其当年5月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内,入园前被搜包检查、被要求丢弃携带食品以及入园后花费40元购买一根香肠、花费208元购买“两大一小”套餐的事实。

园内食品高价售卖、游客质疑“双标”

禁带食物,但园内食品价格又过高,不少游客表示不能接受。

“要我在门口把水喝掉,到里面再买的时候才发现,光一瓶可乐就20元。”今年5月去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游客小吴说。不只是20元的可乐,还有60元的儿童套餐、35元的玉米热狗,上海迪士尼乐园中一些餐饮的价格比市价高了不止一倍。

除了高价食品外,更让游客感到不满的是上海迪士尼乐园的回应。上海迪士尼乐园表示,这一规定与中国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回应一出,网友立刻质疑,为什么欧美国家能带食物进园区,亚洲国家就不行呢?并因此质疑迪士尼此举涉嫌“双标”。

据悉,迪士尼公司如今在全球范围内共有6家主题乐园,分别位于美国的洛杉矶和奥兰多、法国巴黎、日本东京、中国的上海和香港。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东京迪士尼乐园官网的中文页面里,园方表示,游客可携带盒饭入园,但需在园外的野餐区食用。此外,不同于上海迪士尼乐园,东京迪士尼乐园官网公布了园内食物价格,冰淇淋等小吃价格均在1000日元(折合人民币约66.58元)以下,定价与消费者在乐园外购买几乎没有差别。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迪士尼乐园曾经改过一次入园规则。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乐园规定,不得携带食品、酒精饮料及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入园。而在刚开业时,园方只是规定“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

相比禁止自带食物,上海迪士尼乐园强制翻包的行为则让更多游客感到反感。迪士尼其他地区的乐园也有强制翻包的现象吗?2016年年底去香港迪士尼的周女士向记者表示,入园前工作人员有翻包的行为。今年才去过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小丁则表示,“游客自己打开包,工作人员看一眼,当时朋友包里还有吃的,也没说什么。”另外,去了东京迪士尼乐园的小刘表示,当时并没有翻包的情况。

律师:强行翻包侵犯消费者隐私权

尽管游客和网友对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物和强制翻包不满,但上述苏州律师的起诉却被法院判定“不予受理”,此后的上诉也被驳。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认为,同一家法院不受理苏州律师的起诉,却受理了上海大学生的起诉,这有点矛盾,“如果上海大学生胜诉了,将会给苏州律师的案子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樊国民表示,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至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能需要法院向政府职能部门和本案的被告发出司法建议。

李小亮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强行翻包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而不准游客携带食品进入园区的规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不符。如果法院判决上海迪士尼败诉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迪士尼仍不主动履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