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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普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9-07-16 00:30来源: 网络整理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记者昨日获悉,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市安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普查和抽查,摸清应急救援队伍底数、现状,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都查

此次普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危化、煤矿、非煤矿山、水(海)上、隧道施工、油气管道、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地震、防汛抗旱、消防、森林消防、医疗、通信、电力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包括队伍主管单位、队伍专兼职情况、队伍性质、驻地、专业类别、规模、人员、装备等情况。

此次抽查对象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抽查的主要内容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是否按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培训,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持有培训合格证书;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是否针对服务对象制定了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法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是否与邻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具备救援需要的专业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市安办将适时抽查

普查采取单位填报,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后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抽查由市安办适时组织实施,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也将对我市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抽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内设置的、行业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设置的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如实填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各县(市、区)安委办负责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的汇总上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市安办将适时组织对全市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企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各县(市、区)安委办将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照抽查检查的内容认真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依法安全生产经营。

市安办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能力、可随时拉动的标准严格审核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并指定一名联系人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资料至市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