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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践行承诺 用奉献点亮生命之光

发布时间:2019-03-26 06:26来源: 未知

 3月22日下午,湖南常德石门,群众手捧着菊花在路边等候;出租车扎着白花,停在路边默寄哀思;沿路的人民警察立在道边,敬礼相送。当日,近十万人自发地迎接救人烈士刘磊魂归故里。

  刘磊生前系江苏省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吴江区大队盛泽中队战斗班副班长,入职3年以来,他始终牢记消防员的神圣职责,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放在第一位,工作中吃苦耐劳,业务上刻苦钻研,救援中勇担重任,先后参加灭火救援战斗7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120余人,先后2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今天,这身叫做‘火焰蓝’的制服,带着使命和荣誉,走进了我的生命里。火焰蓝,是火焰在极高温度的颜色,象征着我们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希望之光、生命之光!”2018年12月30日,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迎旗授衔和换装仪式,刘磊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这段话。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铮铮誓言。

  2019年3月19日9时30分许,电话铃急促响起,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清溪河新东大桥有一名女子欲跳河轻生,吴江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调派盛泽中队1辆消防车、6名消防员前往现场处置。

  作为安抚组组长的刘磊,一直在协助派出所民警对这名女子进行劝导。不料,这名女子情绪突然失控,跳入河中。刘磊来不及穿上救生衣,跟着跳入水流湍急的河中。“快把救生圈扔下来!”战友张浩赶紧将救生圈抛了下去。

  接住救生圈后,刘磊将救生圈套在那名女子身上,并从背后将她一点点推向岸边。9时49分,轻生女子被成功营救上岸,刘磊却不幸没入水中。“刘磊,刘磊!”战友们一遍遍大声呼唤,可是始终不见他的身影。

  直到下午1时16分,被潜水员发现时,刘磊已壮烈牺牲,献出了22岁的宝贵生命。

  3月20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在营救跳河轻生群众时英勇牺牲的消防员刘磊同志为烈士。

  得知刘磊为救人英勇牺牲的消息,他的家人流着泪说:“很小的时候,他就说要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他做到了!”

  石门县宝峰街道办宝塔社区的陈家孝告诉记者:“刘磊是2015年我送出去的兵。这个孩子吃得了苦,他热爱消防事业。”

  2019年2月5日,在刘磊的家庭微信群里,家人们问他为何春节没有回家。刘磊回复了两条信息:“苏州人民需要我”“所以我就不回来了”。

  3月18日,也就是刘磊牺牲的前一天。吴江区南麻永平村有人员被困在煤气爆燃的民房中。“我去!”处置时刘磊主动请缨,第一个冲入火场,成功救出被困人员。

  刘磊牺牲后,记者电话连线他的战友杨涵哲。杨涵哲说:“我和战友会继续刘磊未完成的事业,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焦盛洋 雷声 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