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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2020-07-07 21:32来源: 网络整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新交发〔2019〕183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跨区域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发展、交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双边和多边交通运输协调机制、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枢纽经济、“交通+旅游”一体化开发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试点任务要点

  一、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试点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外事办公室,乌鲁木齐海关、民航新疆管理局、新疆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加强国际物流枢纽设施建设。构筑国际多式联运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完善冷链物流基地、城市配送中心布局,加快分拨集散中心、海外仓等建设。建设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基地,加快推动“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乌鲁木齐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以及喀什、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建设。

  2.加强国际铁路货运合作。积极开行至中亚、俄罗斯的国际货运班列,拓展至欧州、西亚、南亚、蒙古的国际货运班列,打造乌鲁木齐中欧班列国际集散中心,大力推行中欧班列“集拼集运”再集结,吸引国际货物在乌鲁木齐等铁路货运枢纽集散中转,实现中欧国际货运班列高密度、常态化运行。推进多式联运大数据服务应用,培育发展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创新多式联运商业模式,打造全程化物流服务链条。

  3.落实双边、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积极落实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协定,建立健全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合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客货运输线路、运输站场、运营班次、运输价格、跨国结算、运输形式、数据共享、境外运输安全及事故处理等问题。推动中乌、中蒙俄国际道路运输常态化、中蒙俄沿亚洲公路网4号线(AH4)国际道路运输试运行。

  4.推进国际货运航空枢纽建设。构建以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为核心,吐鲁番、伊宁、喀什等机场为辅助的航空物流网络,建设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和连接亚欧的国际航空物流枢纽和货运中转基地。积极建设第三方、第四方等保税物流园,加快建设乌鲁木齐航空物流园,打造专业化国际物流中转基地。建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集散中心,提升航空快件运输效率和集散能力。推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成为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加快机场高速公路扩容建设。

  5.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率。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广TIR国际公路运输模式,推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和中欧“安智贸”计划等国际合作,探索安全智能锁在国际铁路班列和跨境公路运输中推广应用。推进霍尔果斯、红其拉甫等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和中哈、中吉、中塔、中蒙、中巴等“信任通道”建设。推广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服务方式,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跨国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跨境物流大数据信息中心,提升国际货物运输便利化与区域一体化智慧物流服务水平。

  (三)预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