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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发布时间:2020-03-13 21:18来源: 网络整理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3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方式  
2.02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  
2.05   限售期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至提案7.00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1.00至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提案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