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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校园APP管理办法出台,未入白名单不得推荐使用

发布时间:2019-05-30 15:36来源: 网络整理

新京报讯(记者 高杨)5月2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据了解,广东省也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 明确校园学习类APP管理实施细则的省份。

3月29日,广东省教育厅曾印发《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的《管理办法》保留了以下规定: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内容审查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实施,各地市、县(市、区)、学校不需要逐级审查。广东省教育厅在收到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的申报材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查。同时,校园学习类APP实行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

建议关闭社区学生用户公开评论功能

记者注意到,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面向老师开发(用户对象是老师群体)的各类教育或教学管理工具等功能的APP,由教师自行辨别、使用,无需按照《管理办法》审查。在本次印发的《管理办法》中,则指出面向老师、家长开发的APP,由老师、家长自行辨别使用。

此外,《管理办法》对“产品(含各功能板块)不应存在与学习功能无关的内容和链接”进行了解释,具体是指:产品(含各功能板块)不应存在各种网络游戏、商业广告、购物美食、互动交友等内容和链接。校园学习类APP存在动漫、娱乐、积分等内容的,应基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动力等目的,并且在申报审查时逐一详细说明。与此同时,基于公益性质、与该学习类APP所属的学习功能相关的通知、资讯、消息等,一般不认为是商业广告。

相比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校园学习类APP存在社区个人动态、班级空间等板块的,学习类APP主办者应加强审查管理,对用户(发布者)的评论、发言进行实时监测审查,不得发布色情、低俗等有害内容。鉴于中小学生的特点以及对个人动态、社区评论所有内容进行实时监测难度较大,倡导学习类APP以教师、家长、管理员发布信息、照片、评论为主,建议关闭学生用户对外公开的评论、发帖等功能。

《管理办法》在原有白名单制度的基础上,添加了白名单不定期监测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白名单里面的APP产品进行监测,对于经企业注销、长期缺乏维护导致事实上已经不具备运营条件和服务能力的APP,或者不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学习类APP,经广东省教育厅提醒后APP主办者仍无改进的,广东省教育厅将该款APP产品移出白名单。

学科培训类APP收费比照校外培训机构规定管理

《管理办法》仍然将校园学习类APP分为校内学习类APP和学科培训类APP两类。对于学科培训类APP,新增的要求有:学科培训类APP的收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其中,每个科目一次性收费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者每个科目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60次(节)课。

学科培训类APP主办者任课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全部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该机构申报APP审查时,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比例应不低于50%,剩余任课教师自APP申报之日起一年内应全部取得教师资格证。

通知称,自《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设立过渡期,用于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自行整改、申请审查等。自2019年9月1日起,凡未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各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单位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

观点:动态监管有助于行业发展

2019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各地展开全面排查,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

2月,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学习类APP备案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学习类APP开发企业的意见。3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此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对线上教育属地管理困难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有业内人士表示,“学习类APP属于信息化产品,可能分不同的地区进行开发、运营、注册、使用,《管理办法》则明确针对在当地中小学校园使用的学习类APP,实现一次审查,全省通用。”

上述人士还认为,《管理办法》采用了动态监管的方式,也是考虑到学习类APP数量多,且会不定期更新的问题,“初次经过审查的,仅仅代表审查时候的状态,不代表一劳永逸。列入白名单之后的学习类APP产品,如果出现了问题,分别给予黄牌警告、红牌拉黑等处理,都是持续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