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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6-02 14:40来源: 网络整理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30(江苏普招)1464(专本连读)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二、院校简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重点打造8所在全国具有领军地位、专业建设水平高、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的“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

  三、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投档科目要求:

  文理类: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专本连读类: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文理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理科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专本连读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