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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钦州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6:50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录用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录机关根据选调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即4:6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马玉良等52人为我市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选调生录用体检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早上7:15分前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1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可按规定递补。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早上7:15分;

体检集中地点:钦州市一马路中山公园北门口(钦州市群众艺术馆旁一马路25号),可乘5路、8路、9路、18路公共汽车到“中山公园”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体检所产生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当天原则上预收350元/人,不含需进一步检查所产生费用,请考生自备充足现金)。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777-3688126

原标题:钦州市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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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钦州市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2. 选调生录用体检须知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