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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权利内容亟待法律明确(2)

发布时间:2019-06-04 15:28来源: 网络整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认为,数据权属是一个有关赋权的问题。大数据提高了模仿能力,因此,在赋权时应考虑到人工智能在一方面会产生知识扩展效应,另一方面也会产生抵消效应。“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应对运用数据导致模仿能力提高的问题,值得关注。知识产权法和合同法应尽量让大数据利用发挥知识扩展效应,尽量减少抵消效应。”

  关注央行数字货币

  有关数字货币的内容,也在这次研讨会上被关注。

  面对各国都在尝试的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实验,不同国家央行对数字货币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和方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丝敏重点围绕“央行数字货币:基于有限理性和网络力量的视角”这一主题,解读了央行数字货币现有阶段的状态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

  “央行数字货币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货币的价值以及作为货币交换的形式。它跟传统所理解的比特币私人所创设出来的货币不一样,它是由国家作为责任主体支撑的货币形式。”高丝敏说。

  高丝敏指出,如果各国都发行数字货币,会在很大程度改变金融体系监管的模式甚至数字化交易的模式,“这就是现在各国特别关注央行数字货币的原因所在”。

  高丝敏认为,社会有推动数字化、建设强大数字化央行的需求。在税收征收上面直接把税收内化成交易一部分,可以避免税收的流失,带来一定社会福利。从国际层面来讲,数字货币有减少支付成本等一系列好处,也是一些国家扩大货币国际化的有效途径。“未来数字货币如何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主要的经济体是否会选择数字货币并产生网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