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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环境局回应“三假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6-11 03:11来源: 网络整理

  澎湃新闻讯 原《财经》杂志产业编辑李廷祯6月10日在个人微博发布“山西忻州惊现三假执法人员,保护黑恶势力公开强买强卖”文章,实名举报忻州环保局(注: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土壤办”主任刘春光。称刘春光为“假学历、假干部、假机构”的“三假执法人员”,并指其操纵“白手套”人员桂国青,“大肆涉黑涉恶,涉嫌职务犯罪”。
  李廷祯向澎湃新闻()证实,文章是他经过调查后撰写,并对文中内容负责。他称,刘春光此前就被多人举报,他与这些举报人相熟,“被欺负惯了”,遂帮助撰写文章并发布出来。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董克6月10日告诉澎湃新闻,刘春光确系单位员工,此前他也知晓刘被举报一事,因自己2019年2月才到单位履新,对举报中提及的过去的事情并不熟悉,但支持举报人依法反映问题。
  董克说,他上任后一直将单位作风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获知“土壤办”为临时机构后,依法撤销了该机构,刘春光也回归其工勤人员身份。
  “土壤办”主任被举报
  举报内容称,刘春光绰号“刘三”,原是忻州市环保局一名司机、工人,“绑架环保局全体干部,成立虚假部门‘土壤办’,勾结忻州市绿坤环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桂国青,刘为桂撑起‘保护伞’,桂为刘充当‘白手套’,官黑勾结。”
  “刘春光利用公权力,恐吓产废单位、危废从业者,垄断忻州全市危废交易,利用危废转移‘五联单’审批权力吃拿卡要,大赚灰钱黑钱。刘春光打击有证企业、合法买卖,却只支持他保护、入暗股的无证危废企业绿坤环保,长期在忻州非法收贮处置危废,搞行政式垄断,强买强卖,严重败坏了环保执法部门的形象。”举报内容写道。
  李廷桢说,桂国青不是山西本地人,近年来在山西忻州注册过一系列的公司,静乐县忻太铝矾土经销站、忻州市博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但多以注销而告终;硕果仅存的,就是这家没有《危废经营许可证》、不办项目立项和环评的忻州市绿坤环保有限公司,依靠刘春光的保护,在忻府区田村原物资局仓库院内,大肆违法对危废品收集、贮存、买卖、运输,这些以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为主的危废,其去向成疑
  澎湃新闻核实发现,忻州市绿坤环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确为桂国青,注册资本为50万,注册时间为2016年,经营范围包括废矿物油、镉镍电池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仅供办理许可证)。矿物油容器清洗及收集。
  澎湃新闻致电桂国青询问举报是否属实,他称“胡扯”,“我只个业务员”,又称需要看过举报材料后回应,但截至发稿时,他并未答复。
  李廷桢的举报提到了刘春光的履历,称其为山西五台县人,原为工人。刘春光曾为某领导司机,而后当上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主任。“昔日因吃拿卡要声名狼藉,如今竟然不经忻州编办部门批准,私自设立‘环保局土壤办’,欲垄断所谓‘肥差’。”
  澎湃新闻电话联系刘春光,但电话接通后被挂断。
  被举报对象因“吃拿卡要”被党内严重警告
  举报文章提到,忻州市纪检委曾经在2009年11月查处并公开通报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原忻州市环保局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主任刘春光。
  忻州网2009年11月5日发布的题为《忻州召开机关单位干部作风整顿新闻发布会》报道显示,忻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吃拿卡要”、乱收费,经2009年10月12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忻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主任刘春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市环保局免去其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主任职务;对刘春光非法占有的5693.6元予以追缴。对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乱收费所得14437元予以追缴。给予贾明光党内警告处分,对忻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让被监管企业为该中心支付的车辆相关费用和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共计145056元予以追缴。
  举报文章还称,被纪委查处后,刘春光并未销声匿迹,他以“忻州环保局土壤办主任”的身份重出江湖,全面“负责”该局的危废管理工作。2015年元月,工人编制的刘春光奇怪的领到了环保执法证;到了2016年11月,刘春光还成了“局机关主任”。
  澎湃新闻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发现,刘春光确实在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办理执法证的人员名单中,他2015年1月15日领取到执法证,编号为“140900100004”,大专学历,职务职称为“科员”。2016年11月28日,忻州市环保局官网公布的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刘春光所在处室为局机关,职务变为主任。
  生态环境局局长:撤销机构,违纪问题移交处理
  举报材料显示,根据忻州市编办的批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现设有10个内设机构、5个直属单位以及忻府分局,并没有专门负责危废管理的“土壤办”;而危废监管职能,明文规定设在污染防治科,其人员编制2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污染防治科科长为解斌,而不是刘春光。
  “换言之,忻州市“环保局土壤办”,是刘春光私设、子虚乌有的非法机构!”举报信写道,刘春光是“假学历、假干部、假机构的“三假执法人员”。
  对于针对刘春光实名举报一事,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董克6月10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忻州生态环境局确有刘春光其人,此人身份为机关工勤人员,“土壤办”为原忻州市环保局的临时内设机构,目前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已经撤销,相关职能已划转到土壤科。
  针对网上实名举报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问题,董克表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已掌握相关情况,将按正常程序转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董克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后,按原忻州市环保局“三定”方案,没有土壤污染防治的职能,就在局里临时设立了一个机构,“当时就叫‘土壤办’,除此之外原环保局还有其他临时机构,这属于正常现象。”
  董克今年2月履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他说,据他了解的情况,刘春光的身份为机关工勤人员,年轻时还比较上进,所以当时领导选用他做了一些事情。包括后来“土壤办”设立后,也让他做临时负责人,但是后来他做的事情确实存在违规、出格的情况。
  “就实名举报反应的问题,我也了解了一些情况,这位同事确实长期以来在这方面存在作风不好的问题,利用自身职权对企业做了不合适的事情,我们也掌握了一些情况。”董克表示,针对刘春光利用职权所涉的违法违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编辑:叶圣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