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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权利,将他们从

发布时间:2019-04-18 09:07来源: 未知


一所大学的综合实力发展,靠的是一大批科研工作者每天辛勤劳动,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科研成果。一个大学的科研水平,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校的整体水平,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大学科研项目对提高一所大学的综合竞争力、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每所大学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措施各不相同,采取的办法也不一样,有问题也可能存在蔽端,我们经常听到有些教授或老师吐槽,经常需要忙碌在科研经费报销、各类审批、各种证明等环节,导致这些教授们跟财务报销人员之间经常发生口角。

显然这个问题不是个例,而是普通存在于各大高校,也引起了教育部高度重视。近日,教育部正式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科研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赋予科研管理更大的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真正将科研人员从各种报表、各类证明材料以及财务报销等这些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

一、以问题促改革,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这次教育部通知要求,大学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对目前学校里的科研资金、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相关科研人员的会议、差旅以及出国(境)等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度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的抓紧整改落实。

二、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赋予科研管理更多自主权

由于每所大学情况各不相同,因此,高校在制定本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时,一定要结合本校实际,切忌盲目照搬,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赋予科研项目管理更多自主权,重点要简化各类科研经费审批及报销流程和手续,优化报销程序。在对待横向项目和纵向项目的管理上,也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切忌搞一刀切。

三、以优质服务,保障科研人员的工作获得感

科研人员是一所大学的宝贵财富,他们的主要工作重心应该是在实验室。作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要提高站位,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不能将科研项目管理当成一种权力来对待,而是要有一颗服务的诚心。在科研费用报销上,要减少各类证明材料,缩减审批环节,简化报销流程,推进网络服务,切实解决“报销繁”问题。

同时,要根据科研项目管理以及充分尊重科研人员意愿,统筹落实专门经费、专职人员,要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要让他们将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科研项目中去。同时,要进一步激励科研工作的工作积极性,高校要将科研项目中提取出的间接费用,更多地要用于科研绩效奖励,特别是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比重,要让他们真正享有工作获得感。

四、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科研人员底线意识

在给科研人员赋予更多自主权,并不意味全面放手科研项目管理。恰恰相反,应该是对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一定要管好管到位。特别是科研经费的使用上,一定要强化科研工作者的底线意识,不能用的坚决不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骗取经费,不得随意挪用科研经费。

五、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科研管理部门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制定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对处理规则、处理措施以及调查程序上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第一时间要做出处理,包括不限于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等处罚。

六、完善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环境

高校科研经费数额庞大,特别是很多985或211重点大学,每年科研经费都以亿计,这要要求高校各相关部门在做好管理的同步,也要同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绝不姑息,坚决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和氛围。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教育部此时对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了明显的信号,希望能够通过此次整改落实,让高校科研工作走向更规范化的道路。

对于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欢迎一起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