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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常委会推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2)

发布时间:2019-05-30 11:19来源: 网络整理

  《规则》明确,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答复代表。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承办单位应当重点研究,不能在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的,经交办机关同意,并向代表说明情况后,可以延长办结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加伦·哈巴贝介绍,1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他向大会提交了建议。在此后三个月办理答复期限内,他分别接到了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财政厅的办理答复。

  “答复内容包括建议中哪些可以办理、怎样办理、哪些暂时不能办理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等。”加伦·哈巴贝说,在督查中,他看到各承办单位都明确了办理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将办理工作细化到各个处室,一环紧扣一环,促使代表建议得到高质高效办理。

  一件件代表建议背后是人大代表心系民生实事、情系百姓关切的倾心投入。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以回头看、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让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