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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河湖长制:从“建立”向“见效”转变

发布时间:2019-08-29 17:41来源: 网络整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 马呈忠)“‘兵地一盘棋',新疆四级河湖长体系全面延伸到了村连级。3355条河流、121个湖泊设置各级河湖长19422名。目前,正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的转变。”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张剑在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说。

  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制定了《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自治区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提出了“1+3+6”的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开展了河湖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和河湖采砂、垃圾围坝、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河湖“清四乱”等四项专项行动。同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了湿地修复和保护、农村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水体污染防治、涉河湖联合执法、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等工作。各级河湖长以河湖巡查为牵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针对新疆水资源短缺现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自治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大面积推广农业高效节水,开展退地减水,加强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实施生态输水、水系连通工程、荒漠绿化治理,河湖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据悉,2018年新疆用水总量548亿立方米,提前完成国家确定的2020年550亿立方米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6年的0.53提高到2018年的0.55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6年的94%提高到2018年的98.6%。

  “通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使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河湖面貌发生根本改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张剑表示,从2019年起,新疆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河湖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河湖水资源过度开发,侵占河湖水域岸线,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违法违规向河湖排污,损害河湖水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