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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行窃成习惯,山东淄博警方:不惯着你

发布时间:2023-11-16 01:24来源: 未知

酒,或能怡情,或能解忧。但过量饮酒,有时会做出一些失德、失态的行为,甚至会触碰法律底线!现居张店的王某某就借着酒劲,频繁实施盗窃,最终将自己亲手送进了看守所。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科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赵某的报警,称其手机被盗。据赵某描述,就在大概15分钟之前,他骑三轮车来到步行街某商店送货,卸货期间将装有手机的手提包挂在了车把上,准备结账离开的时候发现,包还在手机却不见了。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对案件展开调查,很快便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王某某,男,山东菏泽人),当天下午在城区内某马路边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手机两部。

到案后,王某某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王某某现在在劳务市场打零工,如果哪天早晨没找到合适的活儿,便一个人找个地方喝上几杯酒,然后四处转悠。案发当天上午,在小酌几杯之后,他晃晃悠悠来到了步行街。当到达某商店门口时,看到一辆三轮车停放在此处,车主正忙着卸货。王某某伸了伸脑袋,发现挂在车把上的手提包并没有合上,包里的手机吸引了他的主意。于是他在旁边等了一会,便伺机将其偷走了。

在民警的讯问下,王某某还供述了此前实施的另外两起盗窃案件。被民警查获的两部手机中,另外一部则是在某公园趁他人锻炼之时,将其放在自行车车筐里的手机偷走了。同样的,依旧是在某个醉醺醺的上午,王某某窜至某市场盗窃他人一只黑色八哥和鸟笼一个,现已不知随手扔到何处。

喝酒并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王某某终将要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目前,王某某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