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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塔里木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40人)

发布时间:2019-05-30 13:42来源: 网络整理

塔里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58年10月,为了适应国家屯垦戍边事业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下创办,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成为“教育部创新创业示范高校”,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进入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原为农业部直属高校,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管、法、经、教育、艺术、历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2613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27%。有11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4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基地,2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农业部试验站。

学校秉承红色传统,不忘初心,以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为历史责任。建校以来,培养输送了近7万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0年排在自治区高校前列,毕业生中85%扎根新疆,68.5%植根南疆,52%内地生源留疆工作。他们为新疆特别是南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维稳戍边等作出了突出贡献。用人单位普遍评价塔大毕业生具有政治可靠、吃苦耐劳、实践能力强的优良品质,在“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已成为新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南疆干部的摇篮。

学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和学术交流。2010年教育部启动团队式对口支援工作,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团队式对口支援学校取得显著实效,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兰州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与中国农科院“十一所一院”建立了全方位实质性合作关系。与20余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新疆各地州、县和兵团各师、农牧团场紧密联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扶贫,“百名科技特派员、千名学生下基层”团队和20多个科技服务专家团队常年活跃在南疆基层,为农牧民脱贫增收发挥了特殊作用。每年组织“万名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长期为南疆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干部开展双语培训。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站在新起点,勇担新使命,谋划新发展,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兵团特点、南疆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专业及代码、考试科目及计划 (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限于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同时,专科(含高职)录取时为普通类(原“汉语言类”)、单列类(原“民考汉类”)。

2.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四、推荐报名程序及材料

推荐报名程序参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推荐报名材料应在2019年5月31日前反馈至我校招生就业科。

1、推荐报名程序:

各推荐院校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并结合《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19〕42号)文件要求进行选拔。选拔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同时,为使选拔工作严谨、透明,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直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

2、推荐报名材料:

(1)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拟直升本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