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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有“伞”不打的坚决问责追责

发布时间:2019-05-31 14:03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对有“伞”不打的坚决问责追责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因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惩腐打“伞”力度不够,被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这是自治区纪委监委继5月1日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家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约谈后第二次传导压力,推动形成惩腐打“伞”高压态势。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当‘先锋’,又做‘督军’,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与政法机关联手,坚持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态度消极暧昧,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打、有‘网’不破、有案不查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表示。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保护伞”,“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4月16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方案》,把握“打伞破网”主动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声而动,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精锐力量,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一查到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窗口和“12388”热线作用,利用行风热线、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举报平台,采取下乡接访、一线入户访查、巡察监督等手段,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处置。4月8日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87件。

  自治区纪委监委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实现信息共享,落实问题线索与政法部门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大问题线索直查直办、挂牌督办、上下联办,打通问题线索查办“中梗阻”。如,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与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打击“村霸”结合起来,通过“找着打”“挖着打”“追着打”“压着打”,实现重点突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对已摸清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精确绘制“社会关系图谱”,挂图作战,循线深挖;昌吉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侦办的11起涉黑涉恶案件逐案逐人“回炉”,严防“保护伞”成为漏网之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的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也带头扛起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并约谈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建立联点包案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7名班子成员分片包联14个地州市,并于4月18日至4月24日带队赴各地州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线索排查、案件查处以及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同时,对不会查的,重点提思路、教方法;对不愿查的,约谈诫勉、批评教育;对不敢查、不担当、不尽责,有“伞”不打的,坚决问责追责。

  据悉,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惩腐打“伞”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53件,采取留置措施21人。(通讯员 雷韬 薛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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