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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谎称只是吃了“醉枣”

发布时间:2023-03-01 14:57来源: 未知

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尽管公安交警部门每天都在查酒驾,但是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被查后,为自己找各种借口,甚至叫嚣“判不了我死刑”……

酒驾被查,谎称只是吃了“醉枣”

2月22日晚,保定交警清苑大队交警在清苑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夜查时,一辆黑色越野车见到前方有交警测酒,突然猛打方向驶入路边的停车泊位,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只见一名男子从黑色越野车驾驶位下车,满身酒气。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该男子表示自己有酒气仅仅是因为此前吃了几颗醉枣儿。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数值,驾驶人张某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当晚与朋友聚会期间喝了酒又开车上路。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想起烦心事,开车出来散心

2月23日晚上22时,衡水景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县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小轿车驶入检查点时司机神情慌张,民警见状让其停车并接受检查。

驾驶人郭某下车时,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33mg/100ml,血检结果为163.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郭某称,当天在家喝了些酒,酒后想起了烦心事,便开车出来散散心。没想到半路遇到交警,被当场抓获。

驾驶人郭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还面临着刑事处罚。

醉驾报废车被查:“也判不了我死刑!”

近日,秦皇岛交警五大队在北戴河区卢王庄路口开展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晚20时许,民警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蓝色三轮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齐某身上有浓重酒气,呼气检测结果为是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车号牌放置于车厢后座,经核查,该车于2021年已达报废标准。

当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齐某说“驾驶证没有了,就这个玩意,也判不了我死刑”,经血检,齐某血液酒精含量108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